2020-01-03
个人租赁车辆能到地税开发票。《发票管理办法》第16条的规定,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,可凭购销商品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、经办人身份证明,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。
对于税款的征收,《发票管理办法》也明确规定,依照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,对于实行代开发票的,按次超过500元的话税务机关需要按3%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,出租方应当缴纳税款的,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,再开具发票。需代开发票的纳税人,应填写《代开发票申请表》(1份),并提供:个人身份证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业务合同、协议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。
税务局代开汽车租赁发票需要什么手续?
手续如下:
代开申请人应填写《×××国家税务局窗口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》,说明申请代开发票事项、单价、金额,收款方的生产经营地址或居住地址,以及不能自行开具发票的原因。
代开申请人应提供合法身份证件,须出示原件,第一次代开须提供复印件存档。如属个人在外县(市)经营并向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时,还应提供相关经营或居住证明。如为单位申请代开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(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经办人的身份证。
代开申请人应提供购销、劳务合同或付款方对所购物品品名(或接受劳务项目)、单价、金额等出具的加盖了公章的书面确认证明。
普通发票提供的资料:
1、《代开发票申请表》;2、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及复印件;3、付款方(或接受劳务服务方)对所购物品品名(或劳务服务项目)、单价、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;4、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单。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在200元(含)以下的,只需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。税率为3%。
个人租赁车辆是可以在税务局开出发票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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